首页电教文件电教动态教育资源实验装备信息技术科技创新教育培训领导班子示范学校学校邮件信息发布

省第十届电脑作品选暨第四届NOC活动通知
双击自动滚屏
发布者:zlspace 发布时间:2010-2-3 阅读:159次 

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湖北省第十届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第四届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通知

鄂教基〔200931

 

各市、州、县、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

根据中央电教馆关于“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及教育部等部委关于“全国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为做好2010年上述两项全国竞赛活动的准备工作,省教育厅决定举办湖北省“第十届湖北省中小学电脑制作作品评选”(以下简称“电脑制作活动”)暨“第四届湖北省中小学信息技术创新与实践活动”(以下简称“NOC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参加“电脑制作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学生;

参加“NOC活动”的对象为普通高中、初中、小学、幼儿园(含民办教育、特殊教育机构)在校师生;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师生(含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成人中专、中等师范学校);各级各类教育网络中心、电教装备站等教育信息化工作机构和教育学会教育信息化分会、信息技术教育分会等学术机构的有关人员。

二、活动项目

(一)学生项目

学生活动包含初赛、复赛和现场决赛三个环节。

1、初赛项目

初赛为信息技术基础知识考核,采用网络在线测试方式进行。

2、复赛项目

1)“电脑制作活动”复赛项目包括电脑绘画、电子报刊、电脑动画(分二维、三维)、网页制作、艺术设计、程序设计;

2)“NOC活动”复赛包括网络竞赛项目:网络中文、网络英语(含敏特英语)、智能机器人竞赛;作品评审项目:主题网页、电脑动画、电脑漫画创作、手机DV竞赛。

3、现场决赛

通过复赛作品评审确定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决赛按照项目分类,进行上机测试和作品演示答辩。

(二)教师项目

教师活动包含作品评审和现场决赛两个环节。

1、作品评审

分基础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成教育四个组,内容包含教学实践评优(教学活动实录)、论文(含教育叙事)、课件(含ppt课件)、教育主题网站、网络教研团队。

2、现场决赛

通过作品评审确定决赛入围选手名单,决赛方式分别为说课(教学实践评优)、论文观点阐述及答辩、课件演示及答辩、网络教研课题。

三、活动组织

1、省教育厅成立由分管厅领导牵头,有关处室负责同志参加的省活动组委会,活动由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承办,省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在承办单位。组委会负责统一组织全省作品评选、表彰,统一推荐优秀作品上报参加全国比赛。各市、州、县教育行政部门也要成立相应的活动协办组织机构,各地教育信息化管理机构承担具体工作,组织本地学生参加活动;

2、学生初赛由省活动组委会命题并对测试通过的学生颁发合格证;学生复赛作品及教师参评作品应通过县级、市级逐级评选,市、州按照名额分配择优推荐上报;师、生现场决赛由省活动组委会组织。

四、活动程序

1、学生初赛:200912月中旬至20102月底,以市(州)为单位组织初赛,初赛具体时间由省组委会统一协调、确定;

2、师、生作品及参赛信息报送:2010315前,以市州为单位上报复赛作品及网络竞赛名单,每个市州推荐名额分配为:学生“电脑制作”作品60件以内(其中小学、初中、高中各20件);“NOC活动”作品120件以内(其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各30件)、网络竞赛90人以内(每项目30人);教师作品260件以内(其中中小学160件、幼儿园100件),职业教育、特殊教育作品名额不限;

3、作品评审及网络竞赛组织:20103月底前,由省活动组委会组织专家对作品进行评审,组织网络竞赛项目在线竞赛,确定并公布入围全省现场决赛的选手名单;

4、现场决赛:20104月中旬,组织全省入围作品选手及网络竞赛项目优胜者进行现场决赛,并确定我省上报参加全国电脑制作活动、全国NOC活动的选手名单。

五、活动表彰

活动设置一、二、三等奖,原则上按照每个组别每个单项一等奖8名、二等奖15名、三等奖30名的比例设置奖项。特殊教育参赛作品评比奖项单设;

对活动中组织得力、综合效果好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奖;对表现突出的个人颁发组织工作先进个人奖;

各地可结合本地实际,将学生的比赛成绩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标志性成果或高中招生的优录条件,将老师的辅导成绩和获奖成绩作为职称评聘和评优的条件之一;

全省优秀获奖作品将在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展示,优秀论文将在《信息化教育通讯》网络杂志登载。

六、活动要求

12010年“第十一届全国中小学电脑制作活动”将由湖北省教育厅和中央电教馆协同举办,希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积极组织活动,按照要求制定计划、明确任务,责任到人,确保活动有效落实,为我省承办全国竞赛活动打好基础,力争在全国决赛中取得好成绩;

2、活动收费按照鄂价费函[2009]108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执行,贫困家庭学生和特殊教育学校的学生免费;

3、请各市、县活动组委会于129前将“市、州活动组委会信息表”提交给省活动组委会。具体实施环节按照省活动组委会下发的《活动指南》执行。

省活动组委会联系地址:武汉市武昌洪山路2号省科教大厦B13层,湖北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联系人:康庄、曾嵘;电话:027-87843915;电子邮箱:e21jiaoxue@gmail.com

文件查询及附件下载请登陆湖北省教育厅政务网站“最新政策”栏目( http://gov.e21.cn),或湖北教育信息网(e21网站)“教育信息化动态”栏目(http://xxdt.e21.cn)和 “竞赛活动”栏目(http://js.e21.cn)。

 

 

 

                  二OO九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打印本页 | 关闭窗口
Site Link:wow gold,beauty,car,study,tips,wow gold shopping.
版 权:随州市曾都区教育局电教站   联系电话:0722-3230084
您是本站第 32572 位浏览者 备安序号: 鄂ICP备05001949号